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五华县龙村镇榕溪村村口至营子里预防性养护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华县龙村镇榕溪村村口至营子里预防性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SYGT202300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005,945.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五华县龙村镇榕溪村村口至营子里预防性养护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005,945.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个月,计划2023年12月完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响应文件正本内。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2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江南世家一期商住楼A区三楼
方式:自行前往获取(请供应商携带《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江南世家一期商住楼A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龙新街
联系方式:0753-46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江南世家一期商住楼A区三楼
联系方式:0753-2112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电 话:0753-2112230
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